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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足坛龙门阵 于 2012-5-22 20:15 编辑 ; ~ H" U& q- v6 @8 ]. d3 l$ Z- a
W' u$ N& ]% V2 z- \; `据英国媒体5月19日报道,英国一台ATM机日前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很多人赶来提款。故障持续两个多小时,200多名顾客取走现金。事后银行称错在自己,顾客不必为银行工作失误负责,不用归还多余的钱。(大河网); K1 m' V0 w b( Y6 Q% @. e$ N
同样是银行的ATM机出错,同样是储户故意取钱,占银行的“便宜”。发生在英国的这件事,不仅让国人觉得新奇,更反衬出“许霆”们所遭遇的是怎样的悲剧。依然记得当年,许霆在出错的ATM机上多取了17.5万元,不仅定为犯罪,甚至一审还被判了无期徒刑。
- I' Y$ A8 }9 C# |0 \, Q% i1 Z 尽管,两国的法律存在现实的差异。但透过媒体的报道,所谓“警方表示如果顾客在取现时已经发现ATM机发生故障并且继续取钱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可能会以欺诈罪追究顾客责任。”换言之,用刑责追究那些占银行“便宜”储户的责任,其实,都可以是两国“司法”的选项。
& o- G; y! P' k5 o' Z% @ 那么,是英国的“法律”只是挂在墙上的东西,只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还是我们的“司法”真的严格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地步?显然都不是。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迥然不同的结果,更多地源自不同的社会理性。* s, t0 W8 ^$ @6 c
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ATM机的构造再精巧,技术再先进,终究也只是一种机器,也就难免会出现错误;用一张正常的银行卡,可以从ATM机里取出双倍的现金,这对谁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诱惑。那么,储户的行为,可以关系到个人的道德,也可以引入司法评价,但这丝毫不能改变银行的过错,且其犯错在先……: q# l1 n ^0 @# E: H* h9 s
其实,面对损失,银行可以报警,寻求司法的解决。这固然可以追回损失,甚至也可以让那些多取钱的储户承担刑责。但这样的解决方案,不仅让银行背上“缺德”、“不诚信”的负面,也一定会激起储户的反击——通过其他的渠道,追究银行的过错责任。而这些东西,不仅会让银行失去更多,也明显背离了银行服务储户的社会责任,甚至还会使“司法”陷入一种无谓的纠缠!
# K* K& K7 Q' O ^" y0 S) l 理性之下,英国人选择了由银行自行承担损失,正如英国汇丰银行所言,他们不会追讨多支付的钱,因为出错的是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这种自行承担损失的决定,不仅可以促进银行内部的责任意识,减少类似错误发生的可能,也可以为银行赢回信誉,赢得更多人的支持。更重要的,这样的决定,避免了“司法”与道德评价的正面碰撞——若是严格“司法”,则意味着法律在变相鼓励人们不严谨,鼓励那些大企业、有影响力的团体可以不注重自身的责任。$ m4 m% v' ]3 ], u9 _# {
反过来看我们的选择,银行报警,司法介入,追回银行损失,并且还追究储户的刑责。孤立开来看,这似乎没有错,但从理性的角度,这样的选择,没有人是赢家,大家都是输家。
: y$ U9 S/ v3 @ 一来,银行的过错没有被真正问责,银行的责任意识恐怕无从唤起;二来,银行的举动,只能是将自己钉在不道德、不讲信誉的耻辱柱子上;三来,“司法”被拖下水,扮演了反道德的角色;更可悲的是,那些储户还因此遭受莫名的牢狱之灾!
# I1 ?) ]& p5 e. h X7 |. s 事实上,对一个社会而言,诸如ATM机出错,只是众多社会问题中极寻常的一个片段。如何看待、如何处置,有没有理性,这不仅关系到具体的人,也关系到整个社会。( T7 A, o6 V3 R7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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