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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前路姜(现湖南湘涛球员)的一份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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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足协和队领导:

           “要踢好球,先做好人”,这是我在2000年5月第一次穿上这套国青队队服时,沈指对我所讲的话。但是现在,面对在身边这套印着“CHINA"和五星红旗的国字号队衣,面对这身已即将不属于我,而我却无比珍爱的队衣,我除了万分的悔恨,已经没有别的语言能够表达我这时候的心情。 昨天晚上,母亲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关于张帅的事情,她说:“姜姜,你没有跟他一块去吧?”我无言以对,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回答我正躺在医院的母亲。小时侯我的家庭条件很困难,为了供我踢球,父母省吃俭用,当时还很年轻的母亲很少去添置新衣。等我进入职业队后,用我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妈妈买一套新衣时,妈妈哭了,我也哭了,因为妈妈已经老了!当时妈妈对我说:“姜姜,妈不为你能给我们回报什么,只要你能好好踢球,能够成材,我和你爸就心满意足了。”昨天,我还残存着一份希望,我骗了我的母亲,我说“我没有和张帅出去!”但现在我已经知道,我犯的这份罪已经没有宽恕的可能。如果被开除回家,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我的父母。我对不起培养我的父母,对不起培养我的国安队,更对不起为我们呕心沥血的沈指,还有对我们寄予那么大希望的足协的各位领导! 作为一个足球运动员,我很明白夜不归宿意味着什么。早在国安队时,有一次魏克兴指导在处理一名老队员晚归队时就曾经跟我们说:“一个运动员夜不归宿,就相当于一个平常人去杀人放火,这是万恶不赦的重罪,用什么样的处罚都可以。”我后悔,后悔为什么要去和我九运队的队友见面,为什么会头脑发热去泡吧!当时我还曾满不在乎地以为,反正我也没去唱歌、没去做别的事情,但现在我知道了,我的夜不归宿已经是不可饶恕的重罪!我错了! 对不起,我的眼泪已经打湿了这份检讨书。此时此刻,我非常明白我所犯的罪已经别无选择,不管领导对我作出什么样的处罚,我都会去接受。如果能够重新选择,我绝对不会再去犯错!如果领导能够再给我一个机会,给我重新穿上这套印着国旗的队衣的机会,我会珍惜,会无比珍惜,去尽全力去踢好球,争取戴罪立功!


罪人:路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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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9 12: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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