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公布。如今7年时间过去,《足球报》发文回顾了方案公布后中国足球改革取得的一些效果。 《总体方案》第二大条即是“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细化为六条,分别是明确定位和职能、调整组建中国足球协会、优化领导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协会管理体系、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改革主体,中国足协积极反应,很快就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改革方案,并且付诸实践。 在《总体方案》出台五个月后,《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也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撤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等内容。 2017年1月,体育总局足管中心正式撤销,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各地方足管中心也纷纷撤销,“脱钩”工作基本完成。完成脱钩工作后,中国足协内部机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2018年,经过细化扩编后,中国足协成立了27个部门和3个下属单位,同时开始进行中层竞聘,孙雯、肇俊哲、谭海等专业人士以不同身份进入中国足协工作。不过,2020年5月,中国足协对机构进行了精简,设立秘书处,内置16个部门。 2017年1月17日,在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足协首次对外公开了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与下一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此后成为足代会惯例。2017年6月,体育总局局长助理杜兆才担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2019年8月,在第十一届中国足协会员大会上,对《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进行了几处修改。 应该说,足协改革基本是按照《总体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逐步展开的,并且取得了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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