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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认为尿检官仅出示身份证不能证明自己的资质,同时国际泳联给IDTM的授权书是一份通用函,没有孙杨的名字,也没有几个检查人员的名字。除了主检官有IDTM工作证件外,血检官只出示了护士执业资格证,尿检官的身份证显得更加不靠谱。主检官称,尿检官是她的助手,帮助她采集尿样而已,他们都与IDTM签署了保密声明。但孙杨信不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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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次抽查以孙杨的血液样本密封瓶被破坏,血液样本未被带走,尿液样本未被采集告终。在冲突中,双方坚称,砸破血样外包装是对方主导的意见,包括尿检官究竟有没有给孙杨拍照,主检官是否向孙杨说明拒绝检查的后果,争议点很多,但双方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做出证明。" i7 x9 s2 `. @8 F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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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瓜群众眼里,孙杨抗检事件迷雾重重。但在去年11月15日召开的听证会上,这些可能永远找不到答案的问题,都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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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 K( S( R2 c$ Q4 L" m 仲裁庭紧紧围绕的法律问题仅仅是:当晚IDTM检测人员出具了哪些资质文件,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国际检测与调查标准》(ISTI)中对资质的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当晚采样人员出具的资质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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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x& J* W7 r 据旁听了当日听证会全过程的蔡果律师记录,孙杨方坚持以《ISTI血样采集指南》为依据,其中规定每一位采样人员都要出具授权文件。而这次起诉孙杨的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则认为,根据ISTI 5.3.3的规定,采样人员的授权文件是通用函并无问题,并且这也是情有可缘的——采样在某些情形下是根据选手成绩抽查,不可能提前准备写明运动员和采样人员名字的授权文件,因此ISTI未对此作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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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H( h+ E! A0 _) ` 蔡果认为,就这个问题的辩论,孙杨可以说毫无胜算。在这个有关规则解释的问题上,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是规则制定者,为之作证的是参与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该名负责人解释说,孙杨方依据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是不具备强制力的“最佳实践”建议。, o8 Z; V) a3 K% ^, X& N! R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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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仲裁庭还反复询问孙杨,为何单单在这一次检测过程中质疑IDTM的授权文件,毕竟在此之前,他已经经历过60次相同的采样过程。“孙杨虽然表示他不熟悉IDTM,但他没能对仲裁庭提出的关键问题进行解释。”蔡果曾在媒体上表示,“这不符合西方法律人的思维逻辑。仲裁庭会基于孙杨被IDTM检测过60次的事实,认为孙杨不熟悉IDTM有违常理,除非孙杨能提供合理解释。类似‘有违常理’却没有得到有效解释的点,在本案中还有不少,而就是这点点滴滴细节的积累,影响着仲裁庭对整件事的判断。”$ h( k2 `: y, I0 F1 k(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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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在去年7月在韩国光州举行的国际泳联世锦赛上,澳大利亚运动员霍顿和英国运动员斯科特相继拒绝与孙杨一起领奖,气得孙杨在台下冲斯科特咆哮,“You are a loser, I am a winner”,一直活在国内规则中的同胞们早以为这场风波已经过去了。6 M: M1 z- s% M4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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