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中国足协发布通知,要求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暂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合同、新签约合同和续约合同等。以德国转会市场网的数据为依据进行筛选,我们发现,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现俱乐部合同到期的中超球员共 58 人,可以说,这 58 名球员很可能是足协接下来发布的新版 “限薪令” 或强监管政策下签订合同的第一批球员 …… 暂停合同签约,中超首批受影响球员 58 人 在今年年底前合同到期的 58 名球员中,20 岁以下球员只有 1 人,20 到 25 岁年龄段球员,总计 10 人,25 到 30 岁球员共 22 人,30 岁以上球员年龄人数最多,达到 25 人,占总人数的 43% 。 这些球员里,像天津泰达的曹阳、谭望嵩,山东鲁能的刘震理、周海滨,武汉卓尔的孙寿博、艾志波,重庆斯威的隋维杰、吴庆,河南建业的隋东陆,上海绿地申花的李帅,广州富力的肖智,北京人和的张烈,都是征战职业赛场多年的老兵。 其实,足协未来严控薪金标准和监管对这部分球员来说影响不大,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在自己所在俱乐部的球迷眼中是配得上一份高薪的,只不过随着年龄增大、运动能力下降,出场时间开始减少。将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段时光奉献给俱乐部和球迷,或是完成从球员到教练的转型应该是这部分球员的主流想法,再加上职业生涯起起落落已见惯风雨,所以对于薪金的要求也不会过分。而其中对于自己职业生涯仍有追求的那部分球员,或是对现俱乐部开出续约条件不满意的球员,他们当下的市场行情可能会走低。 在今年年底合同到期的 58 名中超球员中,正值当打之年且在所在球队担当主力的球员并不多,细细数来其实也就是木热合买提江、冯劲和元敏诚三人。因为是第一批,所以也可能是受影响最大的,因为他们无论是留队还是转会都不可能拿到超越中国足协所划定顶薪上限的报酬。这三名球员与现俱乐部的合同还剩 40 天左右,之所以此前没有续约消息传出,要么是续约谈判不顺利,要么是只待恢复自由身签约其他球队。那么在足协未来的强监管之下,同样与自由身相伴的签字费还有没有,接受俱乐部承诺的高薪还能不能兑现,这是一个问题,而如果足协方面下调年薪上限,那作为联赛参与者他们也只能接受。 其实,中国足协真正要打击的,是像胡睿宝这样 “出口转内销” 的反面典型,23 岁的他在国字号已基本没有前途,但赚着每年 2700 万元(按合同签订时汇率折算为 2400 万元)人民币的高薪。目前他的所属俱乐部广州恒大似乎无意在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后与其续约,眼下效力的河南建业也是态度不明,想必,外界也都想看看胡睿宝的下一份合同年薪是多少,而这个数字与 2700 万之间的差距就是中国足协要挤掉的 “水”! 德国媒体报道,转会身价 10 万欧元的胡睿宝拿到了 350 万欧元(约 2700 万元人民币)的年薪。 足协 “限薪令” 瞄准 2020、2021 从球员合同运作的角度来讲,合同还剩 40 天仍不见续约就代表着续约不顺或失败,一般来说,球员合同进入一年倒计时,最迟还剩半年时(到期前半年球员可以与其他俱乐部展开谈判)就应该谈妥续约问题了。所以,当日历翻到 2020 年的第一页时,整个中超将有超百名球员面临与现效力俱乐部续约,或是需要未雨绸缪、寻找下家的问题!是的,中国足协此次发布《通知》以及计划于 12 月 初推出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联赛发展的若干意见” 完全是有备而来,具体到限薪,这批球员才是主要目标群体,而且其中不乏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的一线主力球员。 目前中超 16 强,2019 年与所属俱乐部合同到期的球员为 58 人,到了 2020 年,这个数字就将激增到 127 人,2021 年合同到期球员人数为 97 人,此后三年,合同到期球员人数呈聚集大幅下降的趋势。可以说,控制好未来三年职业联赛体系中合同到期球员新合同的签约并加以强有力监管,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虚高的年薪就有希望降下来!针对限薪,中国足协需要的是:明确且没有漏洞的政策、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以及针对违规行为行之有效的处罚机制,缺一不可!否则,难免还会走上以往 “雨过地皮湿” 的老路。 到期球员与俱乐部经营模式的有趣关系 这一次针对目前中超各队合同到期年限分析的另外一个发现,是中超俱乐部的资本实力与各自球员到期年限的有趣关系。 根据上图,中超目前排名前三的球队,2019 年合同到期的球员总计只有两人,以实力雄厚著称的大连一方和江苏苏宁,曾经实力雄厚的天津天海和河北华夏幸福都各有一人面临年底合同到期的情况。这种现象指明的是,这些不差钱或曾经不差钱的俱乐部都不会坐视球员合同进入最后一年的情况发生,因为他们实力雄厚或曾经实力雄厚,所以在和球员续约的问题时不会有太多的讨价还价。相较之下,像天津泰达、武汉卓尔、河南建业、重庆斯威则是低成本经营的典型,这些球队的总身价都不到 2000 万欧元,队内老将比较多,主力阵容之外的球员出场机会相对较少,这两部分球员也是合同即将到期球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与球员进行续约谈判时,上述俱乐部也可能因为给不到球员期望年薪(其他俱乐部可能满足)而容易处于劣势。对于此类俱乐部来说,每年冬季转会市场开放,首先要确保的是自己的核心阵容不被挖角,然后尽可能地以较小代价吸引可用的替补球员,或是集中力量专攻一名心仪球员。其实无论俱乐部采用哪种经营模式,都要面对球员年薪在年度总支出中占比越来越高的局面,所以,中国足协酝酿中的限薪令其实是可以起到降低俱乐部财务负担,进而推动联赛健康发展的。 在中国足坛,人们一谈到 “限薪”,往往跟上的后话便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限薪令流于形式,中国球员的年薪不断高涨是人所共知的现实。所以,如何把限薪落到实处,才是最重要一点。人们都说,中超球员税前年薪 1000 万的上限太高了,可眼下这个太高的上限又会被多少家俱乐部严格遵守。过往经验,限薪令下,俱乐部和球员联起手来应对足协规定,也是屡见不鲜,阴阳合同、球员家属注册公司和俱乐部母公司展开合作,国脚身份能让年薪上浮 20%,那就把球员运作进国家队涮水,甚至于最简单直接的,将球员转会到国外关联俱乐部,随后租借回国内,薪水大部分由外国俱乐部发放,既符合了限薪令,球员的收入又没有降低,可以说,五花八门林林总总。 在限制球员收入这件事情上,存在足协监管方、俱乐部投资方和球员三个角色,对于足协来说,希望通过限薪来促使职业联赛健康发展,初衷是好的,对于球员来说,希望收入提升,也是无可厚非,夹在中间的投资方,其实才是政策能否落地的关键,和球员一起打擦边球、钻空子应付足协,那是过去的做法,而发自内心的拥护限薪令,和监管方一起做好球员的工作,才是大方向和主流。职业联盟成立在即,足协将把监管权力下放给这个由投资方联合组成的职业联盟,这样的话,俱乐部高层就同时具备了监管者、投资者的双重角色,随着角色的变化,可能投资者们会从内心深处意识到限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而自愿地去推进、监管限薪政策的施行,而这才是限薪令能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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