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在俱乐部合并过程中,球员的参赛资格,国际足联相关规定——FIFA Regulations on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国际足联球员转会与身份规章)显示,只有俱乐部在破产、清盘、解散和违反其他规则引发处罚时,其旗下球员才能获得自由身。这其中,违反其他规则主要是指欠薪,被欠薪达到30个月的球员可以与俱乐部自动解约。在国际足联、欧足联和亚足联现行的规章中,都没有明确的有关俱乐部合并行为内,球员在转会市场上身份变化的具体条文。这意味着,俱乐部的合并行为并不被视为球员获得自由身的规则允许。能够得到自由身的球员必须符合4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俱乐部破产、清盘、解散或违反其他规则。
中国足协方面表示,国际足联2007修改球员转会与身份规章,俱乐部在破产、清盘、解散和违反其他规则引发处罚时,其旗下球员全部获得自由身,2008年,中国足协在《中国足协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中也相应做了修改,其中在“第三章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中的第十六条中规定“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无能力维持正常活动,或因俱乐部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而不能参加比赛的队员”允许转会。因此,据足协相关人士的解读,大连实德俱乐部注销中超联赛资格后,所有球员均将成为自由身。不过,对于这个解读,从事足球研究的专家并不认同,认为这可能是对国际足联球员转会与身份规章规定的一个误读——因为,在阿尔滨收购实德的案例中,实德俱乐部本身并未破产,也未被托管清盘,更没有解散,实德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俱乐部资格依然存在,变化的只是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而且,实德也没有欠薪达到30个月以上,依照国际足联相关规章(法无禁止)和欧洲地区足协的惯例,合并后新的大连队将自动获得中超参赛资格,而实德的注册球员也全部归其拥有,至于其中国足协注册俱乐部资格,可以注销也可以不注销,而如果继续保留,则可以为他们赢得一张最低级联赛(在中国也就是中乙联赛)的参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