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足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驾驶证新规将实施 跨年度驾考怎么办

[复制链接]

尚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行,就跨年度的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实习期、驾驶人考试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旧规定衔接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4 p# A" A- j4 S, E  Y
5 A" A* X1 q5 ?8 \! Y( C
  新规定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 q* B7 \. ^+ Q
8 ~$ w+ X: |" c) [1 H6 g8 r  针对一些群众年底前来不及接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不会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记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定执行。
2 L3 w, Z- j: X9 U1 e- I( e; ~' i! h+ c) T- ]" N7 t$ [
  新规定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是否降级、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才作为是否降级、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 P! r2 G. K% z5 {8 i; i4 {( F
0 _8 ~, A. F8 e% m' y6 p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驾驶证或驾驶证升级,才执行新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即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驾驶证升级取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 n  I" b. W4 \5 H9 q! W% x. M
( N& m; |5 q5 `3 A  此外,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 F( T  X9 u( l& L
: q+ c# b( N$ e' ~6 e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2 o2 n, O2 W' T
. J4 S3 W# y% P) Y2 Q
  同时,新规定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新规定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o( ?! L% ]* t5 R& B+ ^
* b- F: a) K* @* x
  此外,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足球推荐|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足球推荐论坛 ( 鄂ICP备11007229号 )

GMT+8, 2024-9-28 21:20 , Processed in 0.043298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 2018 baxi.tv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