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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责众,何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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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只有到开庭审理的时候,谢亚龙南勇才能重新吸引一下公众注意,足坛反腐,从雷霆万钧的"斩立决,杀无赦"风暴级别,逐渐散为三地开庭,审理内容也相对简单了起来。各自涉及案情,名目上看,多为受贿情节,什么行业腐败,"腐败联盟"的大规模严审厉查,调子上似乎看不出端倪。
我总在回想两年前张斌先生说过的一段话:"打假扫黑开始容易,难的是如何收场。"从球迷单纯的角度出发,永不收场的足坛反腐运动,才能维护这一片天地的干净,只是事态的进展,和公众的期望有着不少差别。从差不多三年前掀起这番风暴,到连续拿下两位前足管中心的老大,再到各种案情渐次铺开,整个行业之混乱和腐化,暴露在公众面前。
有过不少声音,喊着要严惩,不过时间线一旦拉长,热情和关注都在下降。谢亚龙南勇的开庭时间,也有过好几次拖延。即便是开庭公审,媒体和公众得以接近的程度也不高。此前杨一民案件的审判,被认为是一种标尺,谢亚龙和南勇被透露出来的涉案金额,还不如杨一民。高高举起的法制铁拳,会不会就此轻轻放下?
虽然在丹东、铁岭和沈阳三地开庭的足球腐败案件彼此未必直接关联,但是面上看到的,无非是"谋取非法利益"和"公务人员受贿"、"非公务人员受贿"这些。行业性的腐败现象,恐怕也不是这一轮法庭公审能够处理的。第一天的开庭,据传谢亚龙案情还有新的变化,能不能“按计划”审理结束,又出现了新的变数。
谢亚龙个人涉案问题到底有多么严重,我兴趣不大,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是这一系列案情中,牵涉到了众多职业俱乐部,例如有过俱乐部联赛夺冠后,主动给足协领导“发奖金”的现像,例如多场臭名昭著的中超时期问题联赛,居然在一轮又一轮的审判过程中,哪怕被提及,也没有做出什么相关处理。陆俊因为在中超时代上海滩德比中受贿操控比赛而获罪,同一场比赛的操控者,还有参与比赛的球员,然而这些球员本次审理,从一些媒体报道显示,却是因为其他比赛。
一种很简单的公众反映,便是“法不责众”。中国的这些职业俱乐部,在十年假球黑哨纵横的时代里,不涉及这些假赌黑问题的,只怕寥寥无几。于是大家自然而然得出一种结论:要是将这些俱乐部都处理了、都绳之以法了,中国只怕没有几个职业俱乐部还能正常运营,联赛将可能一夜之间不复存在。所以法不责众。
这种说法流传极广,也能得到不少支持,毕竟都是从保护联赛保护足球的角度出发。对涉及假赌黑的个体和机构,由于假赌黑已经成为普遍现像,所以即便其不合理乃至不合法,也只能轻轻放过。
然而在任何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不可能法不责众。倘要为“法不责众”辩护,则是直指所立法规之不当。这就像有过的“集体受贿不算受贿”的荒谬,在法理逻辑上,不可能存在法不责众的现像。
那些涉及假赌黑,甚至是其中推波助澜者、甚至是足球腐败同盟的成员者,因其身在“众”,而得以逃脱,才是真正的不公平。可悲的是,这样的不公平确实存在——多少个问题俱乐部,依旧笑傲中超中甲?多少个问题球员、教练和掮客,依旧在潇洒度日?根除足球产业内的恶疾,当然需要制度化的重建,但新的改革和制度体系建立之前,那些为了竞争结果收买对手、贿赂裁判和足协领导、为了个人成就和国脚身份,而去大肆贿赂的人,必须要得到相应的惩治。否则法律面前,怎么可能人人平等?
谢亚龙案情再怎样变化,都只是一个个体话题,对待中国足球体制性的腐败,不责众,则是真正对法律之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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