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公告 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恩里克·多拉多经长距离奔跑后故意使用过分的力量撞击裁判员背部,导致裁判员倒地,该行为被裁判员认定为暴力行为,裁判员在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队完成本次进攻后停止比赛,出示红牌将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恩里克·多拉多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恩里克·多拉多予以停赛12个月; 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22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