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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郑州八旬老太抗强拆引火自焚 尸体去向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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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州八旬老太强拆现场自焚,遗体去处仍成谜。事件的真相是什么呢?下面咱们就来看看郑州强拆自焚的事件经过!2011年11月3日下午2点23分,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中原区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两部消防车、16名官兵于2点35分赶到现场灭火。经过消防官兵扑救,2点44分火灾被扑灭。消防官兵在清理火灾现场时房屋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证实,尸体是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7 J, l: F- ^6 S# z4 R3 N4 k

* _, ?5 _) O- X% Z) v/ K- R网友热议郑州强拆自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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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知道在十几二十年前农村建的房子哪来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就是村里划块地给你,你自己建,这个国家没良心,60年前是农民帮着打下了天下,现在却忙着把枪口对准了农民。但王好荣提出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或按等价值的现房进行赔付的无理要求,拒收补偿款、拒不搬迁。"既然是“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怎么又是“无理要求”呢?!这个说明会没有打草稿就上来了啊 郑州强拆自焚不知道这种拆别人住房,逼死人的事,在资本主义国家没有没? : L& |4 N& {' e8 u% a

$ E( s3 t! j! d; ~: J什么叫没想到是一起火灾!太荒妙了!官方解释官方的事,总是掩盖,不给老百姓说明事实。太没有公信力了!一定要彻查郑州强拆自焚事件。# b( _: P3 k( y7 h1 }- c+ 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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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从那居住十多年了,城管局依据哪条法律硬说人家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于2008年1月已废止,怎么能用废止的法律认定违建,没有特别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当初人家建房时 手续不全执法局当时就应拆掉,你没拆,说明人家没有违反当时行政管理秩序合法。为什么征地时为了少给补偿就认定人家是违法建筑,强盗逻辑,群众能服吗!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文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当时应当依据当时的法律进行管理或出理,当时建房时那么多相关部门都没处理,证明人家没有违反当时的行政管理秩序或当时的城乡规划,现在征地为了少补偿或不补偿再追究很早以前的事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0 E. B/ Y$ w! \! E# y) S

& f' C  T* m6 F; g/ D! g即使拆迁,也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这是拆迁法规定的。烧死人了,必定是一件大事情,必须有个问责的说法。 郑州强拆自焚尼玛,在建的时候,你不说,建好了,使用很多年了,你有市场了,你来了,,,/ ^0 m' V% ~/ F' u' F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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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强拆自焚缘由王家违建影响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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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z, ]. K, Z+ x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的通稿称,11月3日下午2时23分,郑州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称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发生火灾。2时35分,16名官兵和两部消防车赶到现场,于9分钟后扑灭火灾,清理现场中发现一具尸体,经证实为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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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2 b' t$ v  A0 s该通稿称,王好荣位于事发地的588平方米的建筑,是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违法所建。自2000年起,王立砦社区第二村民小组将土地租赁给王好荣。   e) ^5 h5 C0 p, h7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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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郑州市启动黄河路下穿北编组站工程,需要征用此地块。该工程是“2010年郑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经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批准,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承建”。现该工程拆迁已基本完成,但西段王好荣的房屋迟迟未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致使整段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6 E2 C: B# l0 e9 z' g

' i1 P1 \- o2 z律师谈郑州强拆自焚 政府征地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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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有关部门昨日表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郑州市市政部门曾协调王立砦社区第二村民小组,参照有关标准,同意将补偿及补助费用共计32.89万元全部支付给租地者王好荣,但王坚持要求政府以合法有证的标准赔付,或按照等价值的现房赔付,拒不搬迁。 “我们算过,按王好荣的要求,至少要给他100万元。”二七区委一负责人称,“要安置房的话,就得3套,这超出了政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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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规划和城管部门向王好荣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想到的是,11月3日下午,该建筑……发生火灾,造成王好荣母亲王刘氏死亡。” 在通稿中,没有提及在火灾发生时,二七区政府组织办事处、城管、规划、巡防等数百人,对王好荣房屋进行的强拆活动。 7 S0 ]0 ?$ D# u/ m( t! M- s-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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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好荣则证实,他确曾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有证房屋补偿,或对他家10口人进行安置,但并未提及具体数额。“他们根本不商量,只是赶我走。”王拒绝搬迁,还因为他发现有关部门在启动拆迁时,并未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及征收手续。1 r" _: P) g9 h3 V

" ]4 g: {% X$ U王家的代理律师认为,与成都唐福珍的情况类似,他们的房屋建成十几年间,一直没有政府部门指其违法,又按时缴纳租地款,但却因遇到拆迁,一夜之间成了违法建筑,显然不合法理。况且,“政府的征地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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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H9 z  ^9 X7 H关注郑州强拆自焚:奶奶遗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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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的组织下,死者王刘氏老家所在乡和村的干部也来到郑州,与其子王好荣见面。“他们没什么方案,只是问我有啥要求。”王好荣说,“我说我能有啥要求,我妈都成这样了。” 按照有关部门通稿的说法,事发后,“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七区委、区政府组织多个部门成立了群众思想工作组,一边联系王刘氏老家亲属及干部赴郑州,一边为其家属安排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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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Z) e" d9 Q$ S但王家人则称,政府所谓的安排宾馆,就是在王刘氏的孙女和孙子被警方释放后,软禁他们所用。他们只住了一天多,就寻机逃跑了。 最让家属不解的是,有关部门至今不告知王刘氏的遗体在哪里。“我问一个警察,他说在太平间。我又问哪个太平间,他说郑州太平间。”王刘氏孙女王妞说。 在王好荣夫妇被拘留后,他们及子女多次被警方要求签字同意尸检,“我们都不答应”。 有关部门的通稿称,“目前,火灾及死亡原因公安、消防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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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9 A5 \9 x- H' J' @* r求证郑州强拆自焚真相 相关部门尚无回应( R- d" ^; 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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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五里堡办事处负责人称,在11月3日强拆中,该办事处只是协助工作,让记者去找二七区委宣传部。但根据南都记者了解,五里堡办事处副主任张朝熠在当日强拆中冲在最前,另一干部潘志梅则夺走王刘氏大孙儿媳的相机。在场的二七区城管,还夺取王刘氏孙女王妞的一部手机。 , h1 a: T* [3 w0 U6 Z. O9 h

$ t" s' L! _) Q+ L! x/ z至今,手机和相机仍未归还。据王妞讲,五里堡办事处工作人员曾用她手机拨打所存号码,以探听她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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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事发后,孙子王永和孙女王妞被带到大学路派出所案件侦破大队,限制人身自由近30个小时,其间做了数次笔录。 昨日下午,在派出所内,南都记者遇到了案件侦破大队负责人闫某,就相关问题进行求证。闫某证实该案由该大队所办,但他办案太多,让记者去找市局。 4 S$ t# E8 c, n5 T/ o' b

9 l# t8 W0 |' d5 Z, u% v当被问起为何限制王妞等人自由时,闫某称,“你应该去问她呀。”然后钻进汽车,关上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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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N& x4 g! s5 P, H二七区委宣传部昨日发布的通稿中,没有涉及该案地块征地手续的办理、城管强拆的现场处置情况,以及王好荣夫妇被拘留、王妞等遭拘禁威胁等情节。对这些问题,二七区委宣传部昨晚表示,将于今日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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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将采访函发至Z Z IC (郑州市委市政府网络发言人)的举报信箱,并无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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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贴已经同步到 pengyou333www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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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18 12:34 | 只看该作者
问题不大,不过敏感话题尽量少发,怕出事引起关注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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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18 12:00 | 只看该作者
我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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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18 11:03 | 只看该作者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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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1:15 | 只看该作者
网上到处是这个,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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