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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转管理员解析中超新政:如何防止球队钻空子?这事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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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5 19:05 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5日,足协官方召开投资人会议,确定了中超的部分新政事项,其中联赛外援的薪水将被限制在300万欧元一下。德转管理员@Asaikana  发长文解读了一下中超新政,他认为想要做好监管工作非常困难。


朱艺关于中超新政的解析
300万欧元如何签外援?如何防止俱乐部钻空子?

经过了几年的金元足球大潮,如今的中超情况是,一般在欧洲拿100万欧元左右的球员,来华都可以拿到300万欧元,而如今新签的外援基本都在300万欧元以上,就算是亚外也有很多超过300万欧了,大牌外援基本都是800万欧元以上了,而且还会随着年限、续约不断上涨。

所以,在300万欧元限薪后,基本上欧洲的一线大牌就不要想了。如果不加几倍薪水,中国目前的平台很难在转会市场上有竞争力。但并不是说就签不到外援,从全亚洲的情况看,300万欧元还是很有机会签到一些欧美国脚级别的球员的,只是困难了些。

因为同等的情况,球员可以选择工资更高的西亚,或者工资差不多但是环境平台更好更稳定的日本联赛。很重要的一点是,俱乐部在谈判时要把限薪的情况说到位,媒体要把这次新政的情况尽早告知全球。

同时,要谨防俱乐部在这方面钻空子,让限薪成为一纸空文。我看到了说中国足协会和公安部、税务总局、外汇总局等合作来监管,确实堵住了很多漏洞,但其实俱乐部还是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把钱给到球员,有一些方式很难监管和认定。

例如:中超俱乐部A想要签欧洲俱乐部的球员P,约定转会费600万欧元(调节费线下),球员工资1300万欧元(超过外援薪水帽),签约3年。于是俱乐部A以580万欧元购买球员P,签署300万欧元一年的三年合同,然后俱乐部A的投资人旗下某企业,以商业赞助形式,给到球员P的旗下某企业一笔3000万欧元的赞助金(要知道很多欧洲大牌球员都有自己的企业),这笔赞助金以三年方式分付,这就等同于年薪300万欧元+1000万欧元了。

即便税务总局、外汇总局可以通过查账的方式来监管,但众所周知中国俱乐部的投资人多为大型企业集团,关联企业极多,要想认定某笔外汇支付为代发薪酬,很难。更何况企业还可以通过在几个不相关联的企业之间去洗这笔钱,如何监管和认定?

再例如,可以借壳欧洲俱乐部,引进某合同已经到期的球员P。先让球员所属的欧洲俱乐部续约3年(年薪500万欧元),然后租借该球员,租借费600万,租借期三年,合同约定中国俱乐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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