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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非故意犯规不成立 郭皓或停5场罚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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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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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上港队携受重伤的中场外援孔卡由天津返回上海。据了解,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已经接到了有关孔卡被严重侵犯的控诉电话,不出意外的话,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正式受理泰达球员郭皓 踩伤孔卡一事。从裁判界专家和中国足协相关人士的态度来看,关于郭皓并非故意伤害孔卡的说法恐怕不成立,按照全新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郭皓很可能面临至少停赛5场的追罚。

本周中超联赛有两件事颇为引人关注,除了卫冕冠军恒大客场不敌建业队之外,就是5日晚间泰达与上港比赛期间,郭皓将孔卡右腿小腿肚踩出长达10公分的伤口一事。比赛结束后,郭皓本人也向孔卡及外界诚挚道歉,但其有关“并非故意踩孔卡”的说法似乎并不能令人信服。之前已经有裁判界专家指出,这是一次应该直接领到红牌的严重犯规。那么郭皓的行为是不是带有暴力性质呢?

中国足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评价认为,意外发生的时候,郭皓已经没有争抢到皮球的可能性,在他看来,郭皓这个犯规动作就是直奔孔卡本人去的。

值得注意的是,比赛前几天,中国足协刚刚与国际足联接轨,将修订后的最新版本《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公之于众,在这份规定中的第五十五条里,作出了这样的界定,“对队员和他人的不当行为被处以直接红牌(或虽未被处以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的以下行为将被处以一)严重犯规(特别是野蛮用力)至少停赛1场。(二)对对手或他人的非体育道德行为(指责、辱骂等)至少停赛2场,并处罚款至少10000元。(三)用暴力行为攻击对手或他人处以至少停赛3场,并处罚款至少15000元;给对方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处以至少停赛5场,并处罚款至少25000元。”这位人士认为,从图像材料反映的情况来看,郭皓的行为很可能与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内容相对应。

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办事惯例,他们会在接下来一周的早些时候对上轮职业联赛发生的疑似违纪行为进行评议处理,并将当事人叫到北京的足协办公楼参加违纪处罚评议。一般来说,一旦有违纪“嫌疑人”被叫来参加听证陈述,就意味着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已经掌握了其违纪的相关事实,该人被处罚的可能性非常大。这位协会人士称,“看起来,郭皓被追罚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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