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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张建强不可能判死 受贿数非量刑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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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2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建强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及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一审结束后,未当庭作出判决。记者就张建强的案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洪教授分析认为:“张建强不会被判死刑,最大可能被判有期徒刑10-15年,而且不存在缓刑可能。”


对于两个罪名的区别,洪道德解释:“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过去也叫公务、公职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公务人员是企业、公司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利,也叫商业受贿罪。受贿罪最高判处死刑,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最高判罚15年。”不过,即便张建强被指控受贿罪,洪道德也表示被判死刑可能性不大,他说:“受贿罪数额不是惟一标准。还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是否在腐败过程中造成重大后果;二是是否积极退赃。张建强没有造成重大后果,而且退回了大部分赃款。再有就是张建强的认罪态度比较好。”

辩护过程中,张建强的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洪道德表示:“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但不会成立的。”分析可能性时,洪道德说:“首选10到15年,第二是15到20年,无期原则上不会考虑,死刑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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