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X7 D" c3 H4 Y# i 2011年5月1日,被告人韩方奕驾车行至富民路与马栏北街路口时与交警部门的协勤发生争议,打电话找来父亲韩家敏,而韩家敏则找来周盛强,随后韩方奕、周盛强对交警史英才进行殴打,致史英才因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第一时间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 h! M3 a) E. D1 {. L& [7 e 7 F/ t, x0 w1 O c2 \ 此案于2011年7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2011年9月19日进行了二审开庭。 ' }( {9 P, r5 K9 }( m 4 M+ \: ?4 q( u9 L+ R. h 在4月27日的宣判中,法庭对韩方奕、韩家敏的辩护人提出的韩方奕、韩家敏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周盛强的辩护人提出的周盛强有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也不予采纳。判决说,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害人生前患有冠心病,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因受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故对被告人酌情处罚,辩护人与此相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 _$ O- C. C8 r4 b. s. q. t; |2 W
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史英才亲属的部分诉讼请求被法庭支持,但另一部分则未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