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 v' X. R0 w2 P/ I+ ]4 @) W) D" ~文/徐贲 本文首发于总第859期《中国新闻周刊》 最近,国人多被两件与赌有关的事情牵动神经,一是足球,二是股票。朋友圈里不断有人在猜测该把宝押在哪个球队身上,是英国队、巴西队,还是德国队(结果连小组都没能出线)。也有不少关于股票暴跌和外资抄底的消息,许多股民都不知道该忍痛抛出,还是该留在手上。一位朋友说:“反正我不懂股票也不懂足球,就赌国家会不会救了。” 把足球和股票放到一起来谈,肯定有人会不乐意。他们觉得赌球是赌博,炒股是“投资”,是正儿八经的经济活动,不是随便玩玩的。 荷兰社会学家约翰·赫伊津哈在《游戏的人》(Homo Ludens: A Study of the Play-Element in Culture)一书里写道:“游戏与严肃性之间的模糊界线在股票交易业务中对‘玩’和‘赌’两词的使用上得到有力的说明。赌博者在轮盘赌的赌桌上很情愿地承认他是在玩,而经济商不然。他会坚持说抱着侥幸心理炒卖股票涨落价是生活中严肃事业的一部分,至少是商业生活的一部分,并且还是社会的经济功能之一。两种情况下起作用的都是赢利的希望,但是,前者纯粹的幸运通常得到承认(所有的‘盘算’都不灵了),后者的参与人却以他能预计未来市场趋势的幻想来欺骗自己。无论如何,二者在智力上的差别是极其微小的。” 赫伊津哈关注的是“玩股票”的两个主要特点:“无需智力”和“赢利的希望”。在他看来,真正严肃的投资需要非常专门的知识和理性思考,而买卖股票是一种无需智力、只凭幻觉就可以的“玩耍”,实际上是一种凭偶然运气的赌博行为,跟轮盘赌和掷骰子差不多。许多人在股票市场上一惊一乍地频繁倒手,确实可以说是这样一种赌博行为。 然而,以赢利和发财为目的的玩股票有着太严肃的目的,似乎并不符合赫伊津哈对“游戏”的定义。赫伊津哈认为,游戏是超越生活中现实需要之上的,它也赋予行动以意义。游戏介于“本能”“心智”和“意志”之间,它不只是本能,但又未上达心智和意志的地步。游戏有自己的特征:一、它是一种自由、自主与自愿的活动;二、游戏的活动是有意地要在日常生活之外;三、游戏是一种与物质兴趣无关的活动,在从事游戏时,是不会有任何利润可言的;四、游戏是在其固有的时空界限内进行着,它有着固定的规则,并以有秩序的方式来玩,等等。 玩股票不可能成为赫伊津哈所说的那种游戏,因为它不是与物质兴趣或利润无关的活动。物质兴趣和追求利润恰恰是玩股票最重要的动力和目的。游戏是一种规则公平、透明的竞赛,参与者凭借自己智力和技能来进行。它之所以有趣、令人兴奋和投入,是因为它的悬念和不确定的结果。赌博虽然也有操作规则,也令人兴奋和投入,还有悬念和不确定的结果,但却不像游戏那样需要智力和技能,只要运气好就能赢,否则便是输,靠的是“机遇”。 罗马尼亚裔美国经济学教授鲁汶·布雷勒在《赌博与投机》(Gambling and Speculation)一书里把赌博放在人性(人有冒险和求刺激的本能)和社会结构(产生、允许、反对、禁止赌博的理由或措施等)的复杂交织地带来加以考察。他考察了赌博的历史,尤其是历史上禁止和发行彩票的具体事例,并将赌博与投机和投资做了区别。 赌博指的是非用技能来追求钱财的行为。这是一个很严格也很狭隘的定义,最典型的赌博就是掷骰子、抛硬币、猜奇偶数这样的活动。布雷勒认为,当人们用“赌”来描述生意往来或股市交易时,往往包含着这样的价值判断:行为者在交易时没有或不能运用特别的技能,既无好的判断,又缺乏专门的信息。 今天中国股市里有许多这样的股民,他们程度不同地缺乏专门信息、专业技能和判断力,因此在股市上的所作所为属于不同程度的赌博行为,与凭运气猜输赢其实是同一个性质。 作者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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