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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转会风波凸显足协管理真空 经纪人制度难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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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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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涛17日还在申花参加训练

  于涛能否“自由”转会申鑫?转会是否违约?目前尚无定论,但从于涛对申花送交中国足协备案合同内容不清楚,及申花有关“与于涛签有一份附加协议”可以发现“阴阳合同”的影子。中国足协负责法务工作的相关人士昨天表示,协会虽然在行业范围内仅承认“备案合同”,但附加协议是否合法,协会无从认定。对于可能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中国足协除了进一步要求运动员提交证明外,并不能左右纠纷结果。

  ■行业规定难断“附加协议”合法性

  20日中午,申鑫俱乐部单方宣布与于涛签约3年。随后,申花俱乐部通过媒体宣布,于涛转会违约,并要为此缴纳500万至1000万元的违约金。是于涛自由转会有理?还是他如老东家所言违约?目前尚无明确答案。

  协会仲裁委员会一位法务专家指出,“从行业范畴讲,协会仅承认送交到协会备案的球员工作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认定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其他附加协议是否合法,即便这份协议未予备案。因此对于‘阴阳合同’,我们虽然极力遏制,但并没有明确罚则予以对应。”

  另一位参与足协法务工作的律师指出,“如果球员是在意识清晰、自愿情况下签的附加协议,那么法律会对合同内容予以保护。”

  ■没有球员举报备案合同造假

  申鑫俱乐部曾透露,于涛此前对申花送交到中国足协的劳资合同内容并不清楚。那么合同是不是由球员本人签订?中国足协有关人士表示,“我们在收取球员备案合同时,既向球员强调签约的严肃性,同时也要求俱乐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负责的态度送交真实合同。而此前,也并没有球员找到我们举报备案合同造假。”这位人士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球员合同,切实维护其利益,我们下一步将考虑采取一些新措施,加强合同真伪辨析。例如,在俱乐部送交合同后,我们将向球员发函,来确认备案合同是否由他们本人签订。”

  ■经纪人制度难推行

  在谈到于涛的个案时,几位足协法务专家不约而同提到,“为什么球员只有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站出来说话,而不能在当初签约时理性抉择?”对此,部分熟谙国内职业联赛环境的圈内人士指出,相比于规范的欧洲转会市场,目前我国球员在老板强势管理下,大多较为弱势,绝大多数球员对俱乐部提出的霸王条款逆来顺受。但是当下岗危机出现时,球员才下决心跟老板放手一搏。一位足协人士指出,“协会曾经期望通过完善经纪人制度,帮助球员维护权益,但目前国内球员收入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一名球员月薪只有几千元,那么他宁可选择忍耐,也不愿意雇用经纪人。这一制度推行起来很难。”说到解决问题的出路,这位人士表示,“一方面,中国足协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打击‘阴阳合同’;另一方面,球员也应该懂得用法律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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