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规则的改变" w2 [, N$ D$ B(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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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致的意见就是手球规则执行起来不太令人满意,在国际足联比赛规则第12条——犯规和不当行为中规定:如果球员(除守门员在本方禁区)故意手球,对方将获得任意球或点球。如何度量“故意”激起了讨论。因为没有明确的描述什么是故意手球,现阶段这一点完全取决于裁判和助理裁判。也提出了“对手和球的距离”应该考虑在内的意见,但是到底什么是“故意”还是取决于裁判。 : e+ J' o4 V# A5 ^ 8 m C" d' N1 s' H# W很显然,如果过去掉“故意”二字并且定义手球为手和胳膊以一种不自然地方式和球接触,但是如何定义不自然也很费劲。但是最新的一个提议表示,如果球碰到手臂时你的手臂扬起来高过自己的肩膀,你就算是手球;如果球碰到你的手臂时,你的手臂在肩膀以下,但是以一种不自然的姿势(手臂张开程度高于指向4点钟和8点方向的位置),也算是手球;如果一粒进球前碰到了进攻队员的手臂,此进球无效。 & n3 U x* j Y+ t! \0 V' t3 _ o% O' v2 L$ N j
关于进攻队员可能瞄准防守队员的手臂去踢,来不当获利也被提了出来。两个国际足联理事会顾问小组,一个负责足球,一个负责技术。足球顾问小组由前球员,前教练和现任教练,技术指导,国际足球运动员协会成员,以及各个联合会的专家组成。技术顾问小组由各个联合会的前裁判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