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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诸侯炮轰足协乱收费,足协称发改委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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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6 1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8月6日出版的《体坛周报》报道,各家职业俱乐部通过谎报转会费数额的方式作为对策,以抗议中国足协及地方足协各自“抽头”转会费5%的做法。足协“抽头”转会费已经引发了各家职业俱乐部的强烈不满,中超诸侯更是一致认为这种典型的“乱收费”应该予以取缔。

足协“抽头”转会费的做法,其实是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的。《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二十条这样描述:涉及转会费的球员转会,原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缴纳转会费总额“5%的管理费”。为逃避转会管理而隐瞒转会费实际数额的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按照逃避数额的5%加倍支付。

为表达自身的不满, 各家俱乐部基本都不会如实上报球员转会费的数额。像冯仁亮当年的转会费是1500万,前申花俱乐部报给足协的只有50万。包括当年的李金羽、郑智、李玮锋等人转会的时候,超过1000万的转会费,在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那里显示的绝对不会超过500万。从2012年至2014年,多名转会费在2000万至4000万的球员,上报给中国足协以及地方协会的转会费数额90%以上只有200万至500万不等。

对于足协的相关规定,天津泰达俱乐部总经理李广益表示应当与时俱进做出改革,他说到:“其实,中国足球有很多方面都急需改革,需要把很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修正。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各自收取转会费的5%当做管理费,只是其中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确不合理,又没有取消,在转会费的数额上就互相骗了。如果制度合理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国外的管理体制和模式都很成熟,我们可以进行借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梳理好各方的关系。所以说那两个5%反应的不仅仅是一个管理费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一个管理体系的问题。”

长春亚泰俱乐部董事长刘玉明更是表示:“球员转会是俱乐部之间的生意,和中国足协、地方协会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每年注册以及转会的手续需要到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办理,这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不应该有什么管理费。现在,国家都在减少各种乱收费,中国足球也应该考虑取消那些不合理的东西。但是,现在完成的绝大多数转会,他们都没有培养过(球员)。对于地方协会在赛区和赛事方面的工作,中超公司每年都有款项拨给他们(每场3万,每家中超俱乐部所在地方协会每年的费用是45万),中国足协每年拿走中超营业收入的10%,再收取转会管理费毫无道理。”

其实足协内部很多人都不清楚收取转会费的5%当做管理费的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收费和取消收费的程序什么。但中国足协却认为自己抽取转会费的做法有理有据,某足协相关人士就把国家发改委抬出来当成尚方宝剑:“中国足协的收费应该是发改委批过的,否则,足协也不能收。至于地方协会就不清楚了,地方省市的发改委应该也批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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