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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CBSA“捷豹.路虎-星牌杯”全国中式台球排名赛第四站分区赛在唐山明星台球俱乐部展开第二日的争夺。在今日下午,比赛正在紧张激烈的进行时,前来参赛的乔式中式八球梦之队领队李斌向赛事裁判组递交了一份以“保障我司签约球员佩戴乔氏标识”的申诉书。
( p+ }+ \, |3 G; ]$ O, t, V+ f申诉书中大致写到:在比赛前曾多次向赛事组委会申报过选手佩戴“乔氏”商标参赛的事情,但交涉未果,在今日又再度向裁判长吕康明提出申诉。我司对《竞赛规程》中关于佩戴商业标示的相关规定的理解是,须按规定提前申报;组委会并未对球员所佩戴商业标识的种类提出特别的禁止性的规定,并未规定不允许球员佩戴台球桌生产厂家的商业标识。目前,我司所有球员的戴标申报都符合《竞赛规程》之规定,因此,我司强烈要求组委会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我司签约球员佩戴商业标识的正当商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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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 U& o% Y, f( O, J1 \参与过诸多大型赛事,有着丰富经验的裁判长吕康明是这次中式台球排名赛的裁判长,吕老师也表示之前并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这个申诉书交到我们裁判这里,我们也只能将这个申请书转给组委会或转给中台协。每个球员参赛佩戴的商标,应该是赛前规定申报时间截止,由赛事组委会确定之后,将符合要求的球员商业胸标告知我们裁判组,由我们临场裁判在打比赛前监督审核”。吕老师还说道:如果有选手擅自佩戴其他标识,将会由赛事组委会负责交涉。7 Q" q; l! @' a" Y y- N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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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台协的张晓冬副秘书长。张晓冬给出回复说:“这是很多赛事都会发生的一个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每个正规的国际赛事和全国赛事都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就是参赛选手的个人赞助商不能与赛事的冠名赞助商相冲突,如果有冲突的情况首先要保障冠名赞助商的利益。但是,如果冠名赞助商认可,中台协是不会干预的,这个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比赛,并不会特指或针对某一个企业。”7 f4 c2 c4 z: P9 A8 h
0 q% e+ l6 Y7 F; [1 J8 H! o! n为了进一步落实是否在其他比赛中也有此类的规定,随后,我们又电话采访了世界斯诺克协会中国首席代表李晶女士和负责上海九球中国公开赛的徐荣根。世界台联代表李晶表示:世界斯诺克职业球员的参赛合约里就有明确的规定当球员赞助与赛事冠名赞助商冲突下要服从赛事冠名赞助商的利益。“就好像荣威大师赛的时候,就不会允许选手佩戴宝马的标识。我们在世界的所有比赛中都规定冠名赞助商具有排他性,所有的球员都必须遵循不得佩戴与冠名赞助商冲突的商业标识。”9 `* ~: ^# ^0 R"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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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举办上海九球中国赛的徐荣根讲到:“这就像是一个法律规定,就好像举办台球赛事需要中台协、需要世界台联批准一样。”徐老师还举了九球中国公开赛的例子:“参加九球比赛,如果选手要佩戴商标的话,必须首先要在报名表上说明。如果与冠名赞助商发生冲突,我们就有权不允许他们佩戴。并且,选手的行为必须要符合赛事组委会的规定,当选手对于规定有异议时,可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出。这次中式台球是属于个人赛,并不是团体赛,所以领队申诉是没有意义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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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z: l# C* }, N& p一项正规的大型赛事,冠名赞助商的资金支持是赛事顺利进行的保障,所以任何赛事组委会都会给与冠名赞助商排他性权益。在这里也希望今后热衷于台球运动的企业,包括球员都能够了解这一规定,毕竟赛事的顺利进行才是台球运动发展的最大利益。' w$ f% N/ [9 I5 o. {) g0 S,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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