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将正式实施。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获悉,按照新规要求,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一次性记满12分,私家车在高速路上超速50%以上的,将一次记满12分。 " F% u$ I' m, Y( n( c& V 即将实施的公安部第123号令针对高速公路特殊性,制定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以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满12分。5 ` U, A# a/ B1 p( h4 f
此外,123号令还对多钟超速驾驶行为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其中,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被记满12分。 3 c7 a) y% R- R% j4 B7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