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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案或存在"小苍蝇"与"大老虎" 行业规范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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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14日,中国足协对持续八个多月的刘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处罚,以“弄虚作假”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处以罚款40万、扣7分的重罚。8月15日,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北京昆仑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处罚结果表示“尊重但不予接受”,强烈要求中国足协公布事实依据和处罚依据,并首次明确提到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人为干预的严重问题。

  据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在发布会上披露,4月11日仲裁作出后,首席仲裁员曾称“不要再为难我,大领导的意见”,4月13日,“规划法规部”负责人也亲口证实“4月10日晚大领导到足协指示必须裁决自由人,并马上办手续”。我们无法求证这些细节的真伪,但我们似乎隐约可以感到此案背后的复杂程度,相关利益各方一定经历了艰难的博弈,有些问题甚至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这一点从案件持续时间上也可以得到印证。按中能俱乐部所说如果属实,“规划法规部负责人”无疑扮演着“小苍蝇”的角色,毕竟现行中国足球管理体制下,原本应该独立的仲裁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却实际上由规划法规部领导,很难确保独立、公正的开展工作。需要指出的是,青岛中能所说的“规划法规部负责人”出现在了4月8日的仲裁庭上,并发表了倾向性意见。而“大老虎”则很可能是那个在4月10日夜下达自由人裁决命令的“大领导”,既然这一点本案的首席仲裁员和“规划法规部负责人”都曾提及,应该可以相互印证,此人能力必定非同一般。

  青岛中能口中的“苍蝇老虎”是否存在,我们不得而知,但多年来困扰中国足球最多的“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等体制弊端,以及明显落后于发展需求的法制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反思和改进的,或许这才是真正的“苍蝇”和“老虎”。而青岛中能与“规划法规部负责人”因刘健案在办公室爆发激烈言语冲突的事件,在中国足协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规划法规部负责人”口中“中国足球不能照搬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我说了算”的言论恐怕也并非空穴来风,这符合中国足协一贯的工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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