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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拦不住于涛自由转会 如果申诉胜率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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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 1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虽然上海申花俱乐部董事许文星上周曾专程前往中国足协斡旋,但从协会反映的情况看,申花与于涛 合同中有关“申花未来1年拥有对于涛优先续约权利”的规定对于涛转会并不能造成实质障碍,协会内部人士也表示,“申花拦不住于涛转会申鑫。”

上周末,申花俱乐部董事许文星专程造访中国足协,就于涛转会争议事件进行斡旋。期间,许文星先后拜会了协会副主席韦迪、职业理事会执行局长刘殿秋、职业部主任刘希付。结果,许文星郁闷而归。这是因为足协有关负责人明确告知他,并没有按照转会规定,在于涛合同期满1个月前行使所谓优先续约权。

不过申花方面似乎并不甘于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经查实发现,现行转会规定中还有这样的内容,“俱乐部欲引进球员,须在球员合同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球员原属俱乐部。”许文星也据此规定要求中国足协判定申鑫引进于涛不成立。这样一个情况也让,中国足协在当天没有明确最终的判定结果。

事后,协会内部有人对此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虽然申花与于涛的补充协议中规定,申花可以在于涛合同到期后1年内使用优先续约权,但是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因此只要申鑫提供给于涛的待遇条件哪怕多出1元钱,那么申花就无法享用该权利。对于转会规定中有关“须提前知会原属俱乐部”的内容,协会有关人士指出,申鑫之前宣布与于涛的签约可以被判定为无效,但是于涛在明年1月1日起成为自由球员后,申鑫可以与他另签新合同,而这份新合同因为是在于涛获得自由身后签订,因此申鑫无须知会申花。换言之,只要申鑫变化一下转会手法,申花依然无法阻止于涛自由转会。

对于申花有可能坚持不认同于涛自由转会,中国足协有关人士表示,允许争议各方通过正常的渠道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但从目前反映的事实情况看,申花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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