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足球网
标题:
中国足协官方发布公告,确认了中超联赛新政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男娼起义
时间:
2019-12-31 19:26
标题:
中国足协官方发布公告,确认了中超联赛新政细则
一、入籍球员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入籍球员,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和报名:
1.球员本人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2.球员的生物学父亲或生物学母亲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3.球员的生物学(外)祖父或生物学(外)祖母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二)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
参照亚足联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入籍球员,每中超俱乐部最多可按照国内球员报名1人,超过1人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中甲、中乙俱乐部无该类球员注册和报名名额。
1.入籍满五年;
2.具备国家队正式比赛资格。
(三)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二),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
(四)同一赛季,同一入籍球员注册及报名身份不得进行变更。------------------------------------------------------------------------
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0赛季职业联赛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职业联赛俱乐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发展改革总体方案》,促进各级职业联赛健康可持续发展,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细化职业联赛相关政策,提升职业联赛管理能力和竞技水平,中国足球协会在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的基础上,对2020赛季职业联赛相关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入籍球员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入籍球员,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和报名:
1.球员本人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2.球员的生物学父亲或生物学母亲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3.球员的生物学(外)祖父或生物学(外)祖母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二)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
参照亚足联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入籍球员,每中超俱乐部最多可按照国内球员报名1人,超过1人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中甲、中乙俱乐部无该类球员注册和报名名额。
1.入籍满五年;
2.具备国家队正式比赛资格。
(三)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二),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
(四)同一赛季,同一入籍球员注册及报名身份不得进行变更。
二、球员薪资
(一)国内球员
1.中超联赛国内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在此基础上浮20%,即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球员以当年世界杯、亚洲杯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杯预选赛的每场最终报名名单为准;
3.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商业合同,需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认定,流程包括:
(1)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商业代言合同备案;
(2)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提供证明,证明商业合同与俱乐部或所代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成立专项委员会判定商业合同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合同金额将被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4.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二)外籍球员
1.新签(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外籍球员薪酬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三)U21球员
1.中超、中甲、中乙联赛U21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中超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900分钟;中甲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1800分钟;中乙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2700分钟的U21球员,可解除U21球员职业合同税前年薪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限制(各级别联赛球员出场时间可按比例折算:1:2:3);
3.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三、引援调节费
国内球员及外籍球员转会引援调节费费用标准保持不变,调节费征收由全额收取改为差额收取(即只对转会费超出标准部分征收调节税)。
四、联赛报名
(一)中超报名人数18-30人,其中外援至多5人,首签权U21球员至少3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0人;
(二)中甲报名人数18-30人,其中外援至多3人,首签权U21球员至少2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0人;
(三)中乙报名人数18-27人,其中U21球员至少5人,全年累计不超过32人;
(四)2020赛季,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可以在每轮联赛18人大名单中,报名1-2名与俱乐部签署职业合同但未报名中超、中甲、中乙联赛的U21球员。
五、外援政策
(一)2020赛季中超联赛的外援政策调整为“上4、报5、注6、累计7”,即每家俱乐部外籍球员注册人数最多6人,报名名单中最多5人,每轮比赛18人报名名单中最多5人,每场比赛同时上场最多4人,全年累计注册7人;
(二)2020赛季中甲联赛的外援政策调整为“上2、报3、注4、累计4”,即每家俱乐部外籍球员注册人数最多4人,报名名单中最多3人,每轮比赛18人报名名单中最多3人,每场比赛同时上场最多2人,全年累计注册4人。
六、U23、U21上场政策
(一)中超、中甲联赛每队每场比赛至少保持1名U23球员在场上;
(二)中乙联赛每队每场比赛至少保持1名U21球员在场上;
(三)中超、中甲俱乐部一线队报名球员中,入选国家队、U23 国家队名单的 U23 球员,在球员集训和比赛期间,球员所属俱乐部可享受 U23 减免政策。
七、U21转会限制
(一)保留5个无年龄段限制球员名额,放开U21球员转会的人数限制;
(二)俱乐部转出球员再次转回该俱乐部时,以下三种球员不占用5人转会名额:
1.转会到国际足联其他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的球员;
2.本俱乐部 U21 转出球员;
3.本俱乐部拥有过首签权的球员。
八、预备队联赛
(一)中超预备队联赛赛制不作调整。俱乐部注册但未报名参加中超联赛的外援可以参加预备队比赛;
(二)中甲预备队联赛取消,成立赛会制的中超、中甲、中乙 U23 联赛。中超、中乙俱乐部自愿报名参加,中甲俱乐部必须参加。U23 联赛参赛球队,每场比赛 23 岁及以上球员最多上场 3 人,出场的 23 岁以上球员必须在一线队报名。U23 联赛参赛球队,每队允许报名最多 5 名 17 岁-19 岁球员。符合年龄及出场要求的一线队球员可随时参加U23 联赛。
九、政策监管
中国足协将会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国外专家及俱乐部代表共同制定后续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于赛季开始前另行发布。
十、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可恢复球员个人工作合同签署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9-12-31 19:33
很久以前有个人叫甄姬,他爸爸以编竹筐养家糊口,久而久之编的竹筐也特别结实,后来一个村民问另一个村民这附近谁会编竹筐,另一个人说:甄姬爸会编
作者:
叶锋
时间:
2019-12-31 19:41
已入籍球员:
蒋光太(华裔,可以内援球员身份报名)
艾克森(国脚,可以内援球员身份报名)
李可(华裔国脚,可以内援球员身份报名)
侯永永(华裔,可以内援球员身份报名)
高拉特(有待国际足联身份委员会批准转换国籍,2.28日前获批即可以内援身份报名)
费南多(有待国际足联身份委员会批准转换国籍,2.28日前获批即可以内援身份报名)
阿兰(有待国际足联身份委员会批准转换国籍,2.28日前获批即可以内援身份报名)
洛国富(有待国际足联身份委员会批准转换国籍,2.28日前获批即可以内援身份报名)
德尔加多(非华裔,以外援身份报名)
钱杰给(华裔,恢复国籍,可以内援球员身份报名)
但注意:批准转换国籍的非华裔,每队只能以内援身份报名一人。
中甲中乙球队只享受华裔内援报名政策,非三代内华裔在中甲都只能以外援身份注册报名。
引援调节费:国内球员及外籍球员转会引援调节费费用标准保持不变,调节费征收由全额收取改为差额收取(即只对转会费超出标准部分征收调节税)。
作者:
我想发大财
时间:
2019-12-31 19:46
挨个解读一下。
(一)非华裔归化,一个名额,超出占用外援名额,我觉得是在公平和合理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二)球员限薪不再赘述,年轻球员出场标准,仍建议增加进军世少赛和世青赛的奖励。
(三)引援调节费超出部分按照差额征收,这应该是目前能够争取的最合理的办法了。
(四)联赛报名不多说了,之前分析过。
(五)外援政策不多说了,之前分析过。
(六)U23和U21政策没大问题,建议明年中乙改为2人。
(七)转会政策是亮点,这个在足球报解读过。
(八)预备队这个也没有太多可以说的。
总结:非华裔归化的最终方案应该算是各方可以接受的,引援调节费超出部分差额征收,这个要给一个大大的赞,当然目前还不知差额征收比例,建议外援紧一点,内援松一点(还是要避免作假、鼓励青训)。
我之前也说过,足协做到这个程度其实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这次非华裔归化及引援调节费征收的调整,必须要得给一个赞,能看出来,这一次足协是很真诚地和俱乐部沟通过了。
还有很多不足,我们慢慢呼吁。
作者:
adminayun0351
时间:
2019-12-31 19:47
各队注册1名非华裔入籍,公平!——足协非华裔入籍球员规定
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新赛季转会窗口就将全面正式开启。先前,中国足协已经就未来新赛季的相关政策提前与众多俱乐部进行了沟通,但在入籍球员方面,始终未有明确的说法。今天(12月31日),中国足协正式敲定了新赛季联赛的各项政策、规定与细则,其中在“入籍球员”方面的规定是:每家中超俱乐部新赛季只允许注册一名“非华裔”入籍球员,而符合亚足联规定或具备代表国家队参赛资格的入籍球员则一律按照本土球员报名注册。应该说,这个规定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中超联赛各队的“公平性”。
在中国足协正式下发文件之前,外界最为关心的是:广州恒大俱乐部充分利用“归化球员政策”,吸纳了不少在中超联赛中效力的外籍球员并完成归化手续,像埃尔克森如今已经开始代表中国国家队参赛。而其他入籍球员,如果能够达到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也将很快具备代表中国国家队出场的条件。但如今尚未具备相应的资格,这些入籍非华裔球员如何对待?这显然是一大难题。
如果放开、以“本土球员”注册,则显然会对其他中超俱乐部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如果不以“本土球员”注册,则恒大俱乐部抑或球迷会认为“有意与恒大过不去”,甚至会发动舆论与网络造势。而如今,中国足协的这个规定可以说是让中超俱乐部没有“不公平”的印象,更不会让恒大感觉自己“受委屈”。这其中的关键一点,就是“符合亚足联规定或具备国家队参赛资格”这一句话。
在由亚足联最新公布的《AFC Champions League 2020 Competition Regulations(亚足联亚冠联赛2020年竞赛规则)》第28条“球员身份”第2点中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一名获得新国籍(如通过归化)并希望利用这个国籍参加这项赛事(指亚冠)的球员,必须出具至少一项以下的证明:1、其国籍至少在参赛球员注册日前超过5年就已经获得国籍;2、根据国际足联章程中的第5章第8条中的相关规定,已经具备代表亚足联下属会员协会参赛的资格。”
换而言之,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一般是指已经入籍、但国家队并不需要或者是因为年岁大而不再被国家队所征召的球员;而埃尔克森、李可等则是属于符合第二条规定的球员。如果埃尔克森随着年岁的增长、不再为中国国家队所征召,但依然可以作为“本土球员”报名参加亚冠联赛。
如果不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在《亚冠联赛2020年竞赛规则》第28条“球员身份”第3点中,还有这样规定:“如果在2019年9月13日之前未能符合上述两项规定、但曾参加过亚足联的俱乐部赛事(包括亚冠联赛与亚足联杯赛)的球员,则根据这名球员与其目前所效力俱乐部所签合同的情况可以豁免,条件是:这名球员与目前所在俱乐部所签的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之前就已经完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将合同上报亚足联。为避免异议,这种情况不适用于相关合同属于重签、续签,已经到期,已经被终止,和/或相关球员已经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的任何时间里在另一家俱乐部注册过。”
按照这样的规定,像广州恒大俱乐部的高拉特尽管很快就可以完成归化手续、代表中国国家队出战,但谁都知道他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曾经被恒大俱乐部租回巴西俱乐部参赛,于是也就没有资格作为“本土球员”代表恒大俱乐部参加2020年的亚冠联赛,要参赛就只能算是“外籍球员”。至于像阿洛伊西奥、“小摩托”、阿兰等这些外籍球员,同样也不属于“豁免”之列,只能以“外籍球员”身份参加2020年亚冠联赛;同样,布朗宁虽然参加过2019年的亚冠联赛,但因为属于“外籍”资格,且加盟恒大也只是2019年初的事情,时间节点对不上,也同样无法作为“本土球员”参赛。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作出“允许每队注册一名非华裔入籍球员”,对各队来说应该说是比较公平的,可以确保整个中超联赛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毕竟像恒大可以注册一人,这多出的一名球员对那些没有非华裔的入籍球员来说,不至于产生太大的影响,同时也算是肯定恒大“为国归化”的举动。因此,这样的规定也可以说是“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
欢迎光临 巴西足球网 (https://baxi.tv/)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