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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勇7次受表扬有望减刑一年 杨一民被减刑8个月 [打印本页]

作者: 黄石球迷    时间: 2014-12-6 12:32
标题: 南勇7次受表扬有望减刑一年 杨一民被减刑8个月
 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因在狱中表现好,获得7次表扬,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一年,北京二中院受理后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没人提出异议,近期二中院将对南勇减刑案进行公开审理。

  减刑案近期公开审理

  南勇是吉林延边人,1997年9月调入中国足协工作,曾担任专职副主席等职。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等从中收受贿赂,南勇于2010年3月被批捕。

  2013年4月25日,铁岭中院对其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职务便利,在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教练员工作便利等事宜,大肆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财或名表、珍贵物品等。10余年间,南勇共计收受财物合计119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事实17笔。

  南勇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山东鲁能俱乐部分两次送给他50万元;1999年甲A联赛第24轮,面临降级的沈阳队找到了南勇,希望在保级方面提供帮助。沈阳海狮成功保级,南勇也多次得到了感谢费,感谢金额达到40万元。2012年6月13日上午,铁岭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南勇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减刑假释公示栏内看到,南勇减刑公示的时间是11月15日,目前已经过了公示期。公示中显示,52岁的南勇判刑后,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2014年11月13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同时还公布了二中院的举报电话。

  据记者了解,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因此按照规定,二中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南勇减刑案,比照此前陆俊减刑案审理情况看,如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南勇或将被减刑一年。

  杨一民被减刑8个月

  2012年2月,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因受贿125.49万元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判决生效后,杨一民被转入位于河北三河市燕郊的燕城监狱服刑。据了解,杨一民从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10月被先后表扬4次,于是燕城监狱经审核,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有关杨一民的减刑建议书。监狱认为,杨一民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方面的学习。随着减刑获得通过,杨一民的刑期减至9年10个月,到2019年11月21日止。

  2014年5月30日,司法部燕城监狱对足球窝案中的“黑哨”陆俊提出减刑建议。因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二中院开庭对其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9月2日,刑期已满的陆俊已经出狱。据北青报报道,陆俊被移送燕城监狱服刑后,开始与谢亚龙、南勇、杨一民、蔚少辉等足球同行“名人”都在第五监区服刑。陆俊和南勇关系较好,两人曾住在同一监舍,后来陆俊被调到普通监区。南勇在监狱里非常关注足球,在狱中继续搞体育研究,研究成果还申请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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