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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药4高层出庭受审 操纵4场 假球涉案金近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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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谈笑有鸿儒
时间:
2011-12-23 21:49
标题:
原广药4高层出庭受审 操纵4场 假球涉案金近300万
今日上午,广州市足协原秘书长、广州广药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兼领队杨旭,广州广药足球俱乐部原副董事长陈志农、广州广药足球俱乐部原副董事长谢彬、广州广药足球俱乐部原副总经理吴晓东,在铁岭中院法庭过堂。公诉机关认为,他们操纵广药比赛的行为构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近300万元,希望法庭依法严惩。与此同时,原中国足协官员范广鸣、山东队原队长邢锐、山东队原主力前锋冷波也因同罪同堂受审。而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总经理王守业,吉林延边原主教练高珲、助理教练金光洙,浙江绿城队员沈刘曦等则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庭受审。
据查,原广州广药4名高管之所以被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4场假球有关,仅这4场球涉及金额共计近300万元。
时间:2006年5月13日
比赛:广药队主场对阵青岛海利丰队
事件:广药队行贿65万元赢得比赛
2006年5月13日,中甲联赛第8轮,广药队主场对阵青岛海利丰队。事前,广药队为赢得比赛,确保“冲超”成功,经陈志农决定,由吴晓东具体操作,行贿对方球队相关人员。陈志农通过他人联系另一被告人、时任青岛海利丰队总经理王守业安排时任海利丰队主教练左文清商谈此事,最终双方以65万元达成协议。比赛当天,吴晓东派人在广州世贸大厦将65万元贿款交给左文清的外甥。比赛中,左文清通过异常的战术部署,使广药队以3比1的比分赢得比赛。赛后,王守业获赃25万元,左文清获赃40万元。
时间:2006年6月3日
比赛:广州广药客场对阵吉林延边
事件:广药队行贿60万元赢得比赛
2006年6月3日,中甲联赛第11轮,广州广药客场对阵吉林延边。事前,陈志农再次决定并授意吴晓东操作此事。吴晓东联系未果,通过杨旭联系他人找到另一被告人、时任延边队主教练高珲以及时任延边队助理教练金光洙,双方商定以60万元的价格操纵比赛结果。赛前,杨旭在征得陈志农同意后,在延吉市“哈娜茶社”将60万元贿款交予金光洙。比赛中,高珲指使金光洙安排相关主力球员消极比赛,致使广药队以3比2的比分赢得比赛。赛后,高珲分得3万元,金光洙分得2万元,其余赃款分予球员、教练、其他俱乐部成员及用于球队费用支出。
时间:2006年8月19日
比赛:广州广药主场对阵山西路虎
事件:广药队行贿20万元赢得比赛
2006年8月19日,中甲联赛第17轮,广州广药主场对阵山西路虎。事前,时任西藏惠通陆华队总经理王珀(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意欲故意输球,指使另案被告人、时任该队助理教练丁哲与广药队联系。丁哲通过他人找到了杨旭,杨旭又找吴晓东和谢彬商议,最终谢彬同意以20万元行贿,以确保赢得比赛,并交由杨旭和吴晓东具体操作。那场比赛,王珀安排部分球员消极比赛,致使广药队以5比1的比分赢得比赛。赛后,王珀获赃款10.1万元,丁哲获3万元,其余分给部分球员。
时间:2006年9月9日
比赛:广州广药主场对阵浙江绿城
事件:广药队行贿150万元赢得比赛
2006年9月9日,中甲联赛第19轮,广州广药主场对阵浙江绿城。事前,经谢彬同意,杨旭和吴晓东具体操作行贿。杨旭通过范广鸣、冷波和邢锐等三名被告人,层层联系到另两名被告人———浙江绿城队原球员沈刘曦和胡明华。两名球员同意以80万元的“价格”在比赛中踢假球。其后,邢锐告知范广鸣、冷波操作此事需要100万元。再后,范广鸣、冷波又告知广药队需要150万元。比赛前,吴晓东派人将150万元在广州中国大酒店交给范广鸣和冷波。沈刘曦和胡明华得知广药队的贿款已到位,就消极比赛,导致球队无法组织积极有效的进攻,使得广药队以3比2的比分赢得比赛。赛后,范广鸣和冷波各获赃款25万元,邢锐获赃款33万元,沈刘曦获赃款32万元,胡明华获赃款35万元。
因“海外赌王”王鑫等被捕,足坛黑幕被层层剥开,与本案有关的足坛官员、俱乐部老板、球员纷纷落网。2009年11月6日,谢彬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2006年9月9日广州广药主场对浙江绿城的假球。2009年11月10日,陈志农投案,供述了2006年6月3日广州广药客场对吉林延边的假球。
庭审现场
众被告对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表示,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期间共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于去年10月20日补充侦查完毕。对于原广药队的4名高管,公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属单位犯罪”。公诉机关表示,谢彬、陈志农两人在案发后有投案自首的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庭上,众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截至记者今天上午发稿时止,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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